今日早上,一部屬於 港共軍政府衛隊 但掛上普通車牌 UX 9462 嘅白色旅遊巴士,响灣仔軍器廠街/駱克道交界轉彎時「頂頭頂尾」,造成該處交通擠塞。
從報料人提供的相片及陳述,該部「掛民牌」的 港共軍政府衛隊 旅遊巴士由軍器廠街南行欲轉入駱克道東行,但車頭右角已與路中安全島欄桿沒有足夠空位、左尾輪亦已相當接近路邊欄桿,即行內術語「頂頭頂尾」。
無奈地,唔知「個牌係咪淘返嚟」嘅巴士司機嘅技術不足,定還是只懂濫權濫捕而坐在司機位就識條毛,要「乘客」落車協助睇位,擾攘十多分鐘才能成功轉入駱克道。
事實上,揸巴士的確係專門技能,除咗「櫈鏡波油門迫力」,仲有好多竅門需要專登去學㗎!
例如轉彎,有所謂「攞左挨右、攞右挨左」嘅口訣,窄路街角要識得「偷位」以防「頭夠尾唔夠」。就以呢宗事件為例,司機該先在軍器廠街將車身盡量貼近右邊路旁「偷位」,到適當位置才扭軚,且同時要留意右邊車頭及左後輪與欄桿之間可有足夠空間。但似乎呢位司機就無咁做、或者根本唔識咁做,結果搞到部巴士卡喺路邊同安全島嘅欄杆中間,堵塞住條路阻到其他道路使用者。
撇除當前香港社會對警務處嘅一切「政治指控」,警隊目前嘅駕駛訓練有無包括巴士等大型車輛真係一個謎,但97前嘅 皇家香港警察 就有一部 Daimler CVG5 (丹拿A型) 雙層巴士於粉嶺警校,其中一個用途就係巴士駕駛訓練。
另外順帶一提,根據運輸署目前以行政通告訂定實施的巴士車窗透光度規定,巴士司機位後的車窗的透光度不得低於44%,仍能從車外見到車廂情況;但呢架「旅遊巴」嘅車窗係通稱黑玻璃,完全睇唔到車廂內可會在「打犯」或是「未經當事人同意進行性行為」…… 唔好以為換走個AM字頭嘅車牌就無人認得架巴士係黑警先得㗎,所謂「臨時演員都係演員」,係就換埋啲玻璃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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