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鐵公司表示,安全係營運鐵路嘅首要任務,港鐵會不時進行風險評估,並且按照安全,考慮更新鐵路範圍内嘅規定——鑑於電動可移動工具潛在嘅火警風險為鐵路安全帶嚟挑戰,港鐵經過審慎風險評估後,公布2026年1月1號開始禁止乘客攜帶電動可移動工具進入港鐵範圍。
現行嘅《香港鐵路附例》、《香港鐵路(西北鐵路)附例》以及「運載行李條件」都已經禁止乘客喺港鐵範圍内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車、電動單輪車(俗稱「風火輪」)、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以及電動行李箱等。唯一獲豁免有關規定嘅只有使用電動輪椅嘅殘疾人士。
2026年1月1號開始嘅新規定,除咗現時已經獲得豁免嘅殘疾人士使用電動輪椅之外,乘客一律禁止攜帶電動可移動工具進入港鐵範圍。一般嚟講,呢啲電動可移動工具都配備高容量鋰電池,而部份可移動工具亦體積龐大,有可能阻礙通道、對其他乘客造成不便。港鐵進行審慎風險評估之餘,同時亦參考咗其他鐵路系統嘅相關做法,因此更新港鐵「運載行李條件」,並會喺車站張貼告示提醒乘客。

港鐵公司副總監——車務營運及本地鐵路李婉玲女士表示,港鐵一直致力維持營運安全,港鐵會加強留意有關情況,亦呼籲乘客自律以及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一個安全以及舒適嘅搭車環境。

港鐵人員如果發現有乘客攜帶電動可移動工具,會向乘客發出書面警告,以提醒乘客必須遵守相關規定,以及要求乘客離開港鐵範圍。職員喺有需要時,亦可以向違規乘客發出「擬檢控通知書」。如乘客見到有其他乘客攜帶電動可移動工具,請即時通知職員以便作出適當跟進,共同締造安全乘車環境。
乘客可以喺港鐵網頁查閲更新版「運載行李條件」第1.4條,了解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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