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and Transport Authority,以下稱「陸交局」)喺2026年9月21號公布會喺2026年9月23號開始實施新法例,鼓勵巴士乘客保持良好品德,為公共巴士同埋巴士總站、轉換站營造一個更安全、更有同理心同埋舒服嘅搭巴士環境畀所有人。
隨住2025年10月通過咗嘅《交通領域(雜項修訂)法令》,陸交局提出咗一系列計劃,將巴士同埋地鐵系統嘅防止滋擾同埋破壞行為規管框架睇齊,呢啲新法例亦會同現時公共巴士營運商嘅《乘客運送條款》相輔相成。
新嘅《2026年巴士服務業(公共巴士行為與活動管制)規例》同埋《2026年巴士服務業(巴士轉換站行為與活動管制)規例》之下,任何喺公共巴士、巴士總站同埋轉換站做出滋擾、搗亂行為將會列為刑事罪行。呢啲行為包括咗:
- 將隻腳放上櫈
- 喺車廂大大聲播音樂造成滋擾或者困擾
- 亂拋垃圾
- 喺車上面食嘢或者飲嘢
以上呢類罪行嘅最高罰款係坡紙500溝,即係大約港幣3 075蚊。

至於一啲嚴重啲嘅罪行,好似:
- 喺巴士總站/轉換站阻礙或者危害其他乘客
- 整污糟任何公共巴士、巴士總站或轉換站嘅地方
以上呢類罪行嘅最高罰款可以去到坡紙5 000溝,即係大約港幣30 750蚊。
陸交局表示,呢啲罰款水平同依家嘅《地鐵系統條例》睇齊。
好彩未至於要「打籐」!!!
陸交局亦提到,當處理巴士上面嘅搗亂行為嗰陣,首要任務係將對其他乘客嘅不便減到最低,同埋確保巴士服務唔會受阻。同現有地鐵監管框架一樣,獲授權嘅公共巴士營運商員工(例如查票員、巴士總站職員),可以向懷疑犯法嘅人發出《違例通知單》,陸交局之後會跟進調查。呢個機制會配合返公共巴士營運商現時用嚟應付滋擾同埋搗亂行為嘅既定程序。

陸交局強調,巴士車長唔會獲授權發出《違例通知單》,目的係唔想影響佢哋安全駕駛巴士嘅核心職責。不過,巴士車長依然獲得《乘客運送條款》賦權,去勸喻乘客停止滋擾或者搗亂行為。如果乘客唔聽勸,巴士車長有權要求佢哋落車;遇到唔合作嘅乘客,車長可以向「巴士營運控制中心」求助,如果情況好嚴重嘅話,仲可以要求警察到場協助。
陸交局重申,公共交通係公眾共享嘅空間,每一位乘客都有責任去維護一個有禮貌又舒服嘅搭車環境。雖然有咗呢啲新法例,陸交局同埋公共巴士營運商喺應付嗰啲無公德心嘅乘客嗰陣,依然會保持彈性同埋公平,尤其係當涉及身體或者精神健康狀況欠佳嘅乘客。
陸交局亦會繼續同公共交通營運商同埋地區相關人士合作,鼓勵公眾互相尊重,同時對滋擾同埋搗亂行為採取執法行動,務求畀所有人都有1個更好嘅搭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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